一、凡住所处没有接入东莞理工学院校园网的本校教职工、有科研项目的学生均可免费申请开通其中央认证账号的校园网VPN服务。
1、 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校园网相关管理办法。
2、 VPN账号仅限用户本人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账号转借给他人,从而使他人通过本VPN服务获得校园网内资源访问权限。
3、 本服务是方便学校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用户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用户不得利用通过本VPN服务获得的校内资源牟利。
4、 为保障校园网络出口畅通,严禁VPN用户通过VPN服务获取校内音乐、影视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观看影视剧、在线听音乐,或下载这些资源)。
5、 不得滥用下载功能,例如:使用网络下载工具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速度阅读一篇文献至少需要几分钟。)
6、 VPN用户在使用VPN服务从校外访问校内网络时,有责任保护学校网络的安全,应在确保自身计算机无病毒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操作;禁止将VPN用户自身的计算机设为“网关”或“Internet共享”方式,以此向其他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1、冻结其VPN账号;通知所在单位;在全校范围发布批评通报。
2、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因违规而引起的其他法律后果由VPN账号持有者及其连带责任者负担。
四、为确保网络及数据安全,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撤销或调整用户的 VPN 账号:
1、超过审批使用期限,未办理续期手续的,视作不再使用的账号予以撤销。
2、VPN教工用户因调离、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当前岗位工作时,相关VPN账号将进行调整或撤销。
3、VPN学生用户科研项目结束或毕业时,相关VPN账号将撤销。
4、VPN用户连续六个月无使用记录,相关VPN账号将撤销。
五、用户提出申请、获得账号即视为同意前述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