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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5-12-11发布者:

    东莞理工学院网是我院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也是服务师生的平台,它代表着学院的形象和学院管理的水平,针对学院网站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服务师生,更好地展示学院形象,作如下要求:
一、 学院一级栏目经由学院讨论确定,为不可随意更改的栏目,各一级栏目的管理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下设直接负责人(网络信息通讯员),并签定责任书,负责栏目内容更新和管理。
二、一级栏目下的子栏目,和各院、系的网站栏目由各管理部门拟定,报宣传部审批后方可上网,宣传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可提出参考意见。对本学年的工作重点的专题栏目也可放在一级栏目上。
三、院、系网站栏目必须包括:院系简介、师资力量、专业介绍、院系新闻、党团建设、学生工作、教学辅导。除必须包括的栏目外,院、系网站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增加其它栏目,必须报宣传部审批备案。另外,院、系网站标识版头要与学院网站统一,配图要突出本院系特色。
四、各部门组织网络通讯员,在建设好自身栏目的同时,积极向新闻中心上传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反映院、部、处、系单位动态。
五、各栏目在行文上要准确,发布内容完整,信息更新及时,具有良好的实效性。网站信息必须是动态的、有效的,要求信息维护更新必须落实责任,各部处页面中的各种教学资源和动态信息要及时更新。
六、各部处发布信息以本处室职责范围及管理权限为界,不得发布与本部处无关的信息,避免信息交叉发布及重复发布。杜绝结构混乱、信息混乱现象。
七、责任落实到各具体部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处室考核指标。有效地促进本单位信息内容的更新和维护,杜绝再现以往“死网站”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