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东莞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打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项目的采购基本情况、质量、服务需求和供应商报价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打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分散(2021)0639
三、采购预算:125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确保学校防疫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本疫情防控打卡管理系统,系统实现校园人员无接触信息统计和每日健康情况信息报送,学校通过系统可实时把控师生群体轨迹信息,解决学校应对疫情,防控人力有限,师生个人信息跟踪不实时,信息统计产率低等问题。系统具备对师生个体的日常活动轨迹进行实时跟踪、健康信息统计、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示。
2、项目工期/交货期: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货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现代教育楼7B308由供应商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费;
4、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疫情防控打卡管理系统 |
1 |
套 |
1、移动端打卡模块 2、账号管理模块 3、数据管理模块 4、打卡数据分析模块 5、数据查询模块 6、数据导出模块 7、管理权限和日志 8、接口及历史数据对接模块 9、系统可实现基于中央认证系统进行登录控制;有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可保证高并发访问,能严格控制数据的录入、修改、查询。 10、系统服务端需基于Django3.2框架、sanic 21.6框架进行设计与实现,代码采用Python编程语言进行开发,前端采用Vue框架。 |
详见附件6 东莞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打卡管理项目功能和建设任务书 |
5、 售后服务要求
(1)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3年,若设备原厂家承诺的免费质保期高于前述标准的,按原厂家的免费质保期执行,所需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6、 款项支付方式
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办理完全部验收手续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款项。
7、 验收方式
由项目使用部门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六、定标方式
供应商完整提交第八条款规定的资料,经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入围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相等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超过预算限价作无效处理。
七、报价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提交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现代教育楼7B308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1378
八、供应商须提交资料(因疫情关系,如下资料可邮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上述第七条)
1、营业证照、资格证明等材料:
①营业执照证书;
②税务登记证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期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人提交资料,则本项不需提交);
4、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
6、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5);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声明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表;
6、东莞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打卡管理项目功能和建设任务书。
东莞理工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盖章)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 资格声明函.doc
附件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
附件5 报价表.doc
附件6 东莞理工学院疫情防控打卡管理项目功能和建设任务书.docx